关于评选2022年赫尔森奖学金奖教金(康复学院)的通知

发布者:康复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2-21浏览次数:262


为激励康复学院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学院发展,不断提高康复学科的科研教学实践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在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特别设立“赫尔森奖学奖教金”,现将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设立奖项

奖学金:志愿之星、文体之星、科创之星、班团之星、技能之星

奖教金:科研奖、教学奖、管理奖、贡献奖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奖学金评选条件:

1.申请赫尔森奖学金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1)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康复学院在籍注册学习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2022年成绩无挂科、无处分。

(2).在校学习期间学习认真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志愿服务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突出。

(3).关心集体,热心助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。

2.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以下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:

(1).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(不包括励志奖学金);

(2).在省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;

(3).为学校、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

(二)奖教金评选条件

1.模范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符合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;

2.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,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;

3.在“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,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;

4.积极参与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学生服务工作。

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1.填写并提交《上海赫尔森奖学奖教基金申请表》。各年级辅导员通过班会、宣传栏、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,让每位学生知晓,积极申报。

2.成立专门推评工作小组,公平、公正评选。

3.强化监督。对拟推荐候选的教师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(不少于3天)。 对有异议的情况反映,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;对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,学院将取消其评奖资格、追回所授奖励。

4.教师于2月27号前把申请表纸质版(含亲笔签名)交学院办公室朱老师。

5.学生于2月27号前把申请表纸质版(含亲笔签名)交辅导员。



康复学院

2023年2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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